山东现代学院关于组织开展校级重点学科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建设实施方案》(鲁教高发〔2020〕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本科高校学科梯队建设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2〕6 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重点学科的建设与管理,推动我校重点学科建设的各项工作,提升我校重点学科建设水平,经研究决定,现对我校各级重点学科的建设情况开展中期考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对象

建设类型

学科名称

所属二级学院

重点学科

教育学

人文与管理学院

重点学科

护理学

护理学院

培育学科

医学技术

医学院

培育学科

中药学

药学院

培育学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子信息学院

储备学科

机械工程

工学院

储备学科

工商管理

人文与管理学院

储备学科

电子科学与技术

电子信息学院

二、检查内容

1.各学科依据《山东现代学院高水平学科建设方案》的建设要求和本学科建设任务,对本学科立项以来的建设成效和问题进行全面检视,对建设目标和预期标志性成果对标检查,真实准确地核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重点检查在学科方向凝练、创新团队、人才培养、科研创新、教学研究、学术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取得的建设成效和任务完成情况,重点考察建设效果与建设目标的符合度、预期标志性成果的达成度等。

3.各学科要对标学科建设要求,对标中期和终期建设目标,认真分析建设现状与建设目标存在的差距,在此基础上检查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进一步规范和强化重点学科的建设与管理。

三、检查方式

学校组织专家采取材料评审和现场汇报的方式开展中期检查。

四、材料报送

请相关学科于6月25日前将《山东现代学院重点学科中期检查表》(附件1)和支撑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2份)提交至教务处。

五、工作要求

1.各学科及依托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中期检查工作,统筹谋划、精心组织,确保各学科中期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2.各学科严格对照本学科任务书,认真梳理在优质资源、创新团队、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等方面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主要建设成效以及代表性标志性成果,总结建设任务完成度、标志性成果显示度和贡献度。

3.各学科及依托建设单位以中期检查为契机,认真总结建设经验、检查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举措及建设计划,确保学科建设工作持续、高质量开展,顺利达成周期建设目标。

 

附件1.山东现代学院重点学科中期检查表

 

山东现代学院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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