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现代学院 关于做好2023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推进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深化本科教学改革,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时代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字〔2019〕7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类别与数量

  (一)立项范围

  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研究、基层教学组织与教师队伍建设、实践教学改革研究、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课堂教学改革研究等,具体见《2023年山东现代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

  (二)立项类别

  2023年校级教改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实践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人员围绕《立项指南》,自主选题进行申报。

  (立项数量

  2023校级教改共立项60项左右,其中一般项目计划立项45左右(重点15项,包括课程思政项目5项、面上30项)、实践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计划立项15左右(重点5项、面上10项),各项目申报人根据《立项指南》,自行确定申报项目类别

    二、申报要求

  ()项目主持人

  项目主持人限1人,须为在职教师专业技术人员或教学管理人员。近3学年每学年面向本科学生至少讲授一门课程。

  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2年以上

  (二)项目组成员

  项目组成员可以是本校专任教师、管理人员或兼职教师,也可以是外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

  (三)申报要求

  1.各二级学院须至少申报1—2项教改项目;

  2.每个专业须至少申报1项一般项目、1项实践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3.马克思主义学院每门课程须申报一项教改项目,进行重点建设;

  4.省级一流本科专业教改项目优先考虑;

  5.每位专业负责人须申报一项教改项目,指导引领本专业教学团队开展教学改革;

  6.申报人作为项目主持人身份仅限申报一般项目、实践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项。申报人主持研究的校级教改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以项目主持人身份申报新项目。

  ()其他要求

  一般项目、实践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主要参与者含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同一项目不得兼报不同类别

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教改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积极组织项目申报,严格项目材料审查,确保申报项目符合要求。

  四、项目立项

  (一)一般项目

  各二级学院推荐申报的一般项目,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后予以立项。

  (二)实践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各二级学院推荐申报的实践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后予以立项。

  五、项目管理

  (一)过程管理

  校级教改项目一经立项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人员和合作单位、变更研究计划。如项目研究人员因调离、健康及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职责时,在项目研究中期之前,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教学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实施;项目研究中期之后,不再受理人员变更申请,相关人员的研究任务由项目负责人统筹解决。

  (二)结题验收

  1.一般项目研究、实践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期限一般为1-2年,项目结题需发表与项目相关的教学研究论文,公开发表论文应注明“山东现代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字样和项目编号。

  2.一般项目研究、实践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由教务处统一组织中期考核和结题验收。项目结项时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项项目的相关成果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决定项目是否结项。

  六、其他事项

  各二级学院需在620日前完成申报书的填写(附件2),由所在二级学院审核汇总,交教务处

 

 

  附件

    1.2023年山东现代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参考指南

    2.2023山东现代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山东现代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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