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位类别名称(代码):护理(1054)

一、专业特色

1.专业特色。护理学是以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理论为基础,研究维护、促进、恢复人类健康的护理理论、知识、技能及其发展规律的应用科学。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旨在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职业素质,具有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和知识、较强的临床思维能力、扎实的专业技能,能应用科学方法独立解决本学科领域实践问题的高层次、应用型、专科型护理人才。护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单位须有明确的办学目标,至少有2个稳定的专业方向,须满足医疗卫生行业发展及社会需求。申请单位应具有护理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已培养5届护理本科毕业生。

二、师资队伍

2.人员规模。申请单位须制定明确的导师遴选条件和规范的遴选程序。本专业师资队伍 中,专任教师(本单位编制内,含附属医院,从事护理学教学工作的人员)不少于30人。

3.人员结构。申请单位护理学专任教师要有合理的人员结构,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不低于50%、硕士及以上学位不低于50%、45岁及以下专任教师不低于50%。

4.骨干教师。申请单位护理学专任教师中,每一专业方向应至少有2名骨干教师,即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或在申请单位护理学科担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近5年主持省部级课题至少1项。专业骨干教师整体数量应不少于4人。

三、人才培养

5.课程与教学。须制定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培养方 式、教学大纲、学生管理及学位授予等相关规定。设置以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 为核心的课程体系,为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设课程不低于15门,其中专业课不低于5 门。

6.培养质量。申请单位护理教育应具有良好的质量和较高的社会评价,并取得一定教学成果。近5年,本科毕业生全国护士执业考试通过率平均不低于95%;就业率平均不低于90%; 申请单位至少完成一次护理毕业生满意度调查。

四、培养环境与条件

7.科研水平。近5年,申请单位护理学科累计获得科研经费总计不低于200万元;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或发明专利不少于1项;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数不少于10篇。专任教师师均科研经费累计不低于10万元。

8.实践教学。申请单位能够为学生提供专业实践、完成学位论文等实践平台,至少有一 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作为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制定符合职业准入要求的专业实践训练计划, 具有以岗位胜任力为核心的考核制度。

9.支撑条件。申请单位具有能满足护理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教学、科研、实践设施和相关制度。培养经费充足,每年应有20万元以上的经费支持学科建设。有较充足的中外文图书资料和大型数据库。有规范的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治学严谨,倡导学术道德,注重学风建设,对学术不端行为有行之有效的监督惩治措施,近5年招生、办学及学位授予未发生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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