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现代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现代教字〔2023〕9号

 

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实验教学改革,促进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的开设,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将《山东现代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各部门、单位遵照执行。

 

 

山东现代学院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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