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现代学院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

鲁现代教字2022〕12号 2022年12月19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教学团队是课程建设和专业建设的重要组织,在人才培养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教学团队建设,建立有效的团队合作机制,不断深化教学改革,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教师队伍的结构优化保证教师队伍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提升教师的整体教学水平,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优秀教学团队是指以专业或课程(群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的教学业务优势人员组合,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高,教学质量优良,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

    第三条 教学团队的类型包括以下几种:以单一课程建设为任务的教学团队;以课程群或系列课程建设为任务的教学团队;以实验实践教学环节建设为任务的教学团队;以专业建设为任务的教学团队。

第二章 建设原则与目标

    第四条 以学科为依托,以学院、教研室、研究所、实验室、教学基地、实训基地和工程中心等为建设单位,以课程(群或专业为建设平台,进行教学团队建设。

    (一教学团队建设要坚持教学与科研相结合。鼓励教学水平高、学术造诣高、科研水平高的优秀教师进入教学团队,充分发挥其在科研和教学中的优势,以科研推动教学,以教学带动科研。

    (二教学团队建设要根据教学改革和教学任务需要,大力加强课程(群的建设、学术带头人与学科梯队建设、师德教风和团队精神建设,推进教学改革与创新,提高教学水平。

    (三教学团队建设要有长期的发展规划和中短期的建设目标,必须保持团队的相对稳定性,要通过各种渠道吸引人才,不断充实团队实力,确保教学团队的可持续发展。

    (四教学团队建设应注重年龄、学历、职称、知识和能力等结构的优化,形成合理的梯队,保持团队成员相对稳定,分工明确,积极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促进年轻教师的培养锻炼。

    (五教学团队建设要以培养专、兼职教师“双师”结构为特色,优化团队“双师”结构。对专任教师应注重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和提高,兼职教师应注重理论教学能力的培养和提升。

    第五条 通过教学团队建设,增强教学团队意识,建立和创新团队合作机制,优化教师队伍整体结构,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老中青相结合,提高教师的教学和科研水平,为提升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做出贡献,并在省级精品课程、教学名师、特色专业的申报评选中发挥重要作用。

第三章 建设内容

    第六条 承担本科教学工作,了解学科(专业、行业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验、实践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发展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无教学事故。

    第七条 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并把相应成果运用到教学中,有效提高教学质量。组织申报各级教改项目和教学成果奖。

    第八条 积极开展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多媒体课件开发和网络课程建设等,组织申报各级一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规划教材等。

    第九条 建立合理的教学梯队,特别重视团队内青年教师的传、帮、带,提高整体教学水平,培育各级教学名师。

    第十条 建立一套保障团队优化发展的有效措施,积极探索教学团队运行、监督约束机制等方面的科学管理模式,为学校教学队伍建设提供示范性经验。

第四章 申报条件

    第十一条 校级教学团队带头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品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坚持在教学一线为本科生授课,承担本团队核心课程主讲任务,教学效果优秀;

    (三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四熟悉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和团队课程的教育教学改革趋势,能负责完成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的指导任务,有明确的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思路和目标,改革意识强,并已做出显著成绩。

    (五校级教学团队带头人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主持过厅级及以上科研或教改项目;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表彰或奖励;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称号;近5年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论文2篇及以上,或主编出版教材1部及以上。

    第十二条 团队组成及结构要求。以单一课程建设为任务的教学团队人数为5-8人,其中教授不少于1名;以实验实践教学环节建设为任务的教学团队人数为5-8人,其中教授或正高职称教师不少于1人;以课程群和系列课程建设为任务的教学团队人数为10-15人,其中教授不少于2人;以专业建设为任务的教学团队人数为10-15人,其中教授不少于3人。

教学团队具有较好的年龄、职称、学历、学缘结构,团队主要成员应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第十三条 教学团队在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梯队建设等方面应有一定的基础和明确的建设思路与发展规划。

第五章 申报与评选

    第十四条 由申请团队填写《山东现代学院校级教学团队申报书》一式二份(双面打印,并将相关获奖证书、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于规定时间交至所在学院。

    第十五条 根据申报条件对本单位申报团队进行初评,择优向学校推荐,在填写推荐意见,签字、盖章后,将申报书和被推荐者相关获奖证书、成果的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统一报教务处。

    第十六条 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根据申报条件对各单位推荐的教学团队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者报学校评审。

    第十七条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对进入本阶段的推荐团队进行严格审查,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形成委员会意见,经公示后确定入选名单。

    第十八条 院长办公会对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的名单进行审核,审核批准后发文公布。

    第十九条 教学团队每年评选一次。国家级、省级优秀教学团队申报,原则上从校级教学团队中择优推荐。

第六章 建设管理

    第二十条 校级教学团队建设周期为3年,学校给予相应经费资助。经费由团队负责人管理,按照相关条款列支。

    第二十一条 教学团队建设经费由团队带头人负责专款专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学校关于专项资金的立项、使用、结余、考评等方面的规定,严格执行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主要用于购买相关资料、打印复印、调研交流、教材建设、购买小型设备与耗材等费用的开支。

    第二十二条 教学团队带头人负责组建教学团队小组、制定具体建设计划、组织建设方案的实施工作、接受评估验收等。相同建设周期内,教学团队成员不能参加两个及以上的教学团队。

    第二十三条 校级教学团队建设点经评审通过后,团队带头人应在20日内制定和完善团队建设计划与实施方案,并落实各项工作责任人和时间节点,以确保整体建设目标能如期完成。

    第二十四条 教学团队负责人要加强对团队建设的管理,定期召开研讨会,及时总结建设成果,教务处牵头二级学院(部)加强对教学团队建设过程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建设期间,教学团队每3个月向教务处提交一份季度进展报告。学期结束时,各二级学院、教务处按照建设计划及实施方案,对团队建设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验收,对未能按既定计划进行建设的团队将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其整改。

    第二十五条 校级教学团队应在建设中期接受学校专家组进行的检查评估,对未能完成建设目标的团队提出整改意见或取消经费支持。

    第二十六条 建设期满后,教学团队需提交教学团队建设总结报告,学校严格按照教学团队的建设规划和目标,对其各项成果进行评估验收。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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