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现代教字〔2018〕1号 2018年10月12日)
毕业论文(设计)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手段,是实现教学、科研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途径。毕业论文(设计)合格是本科学生获得毕业资格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对于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为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制定本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要求
(一)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训练,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一步提高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训练,使学生形成严谨的治学态度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初步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获得从事科研工作的初步能力。
(三)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训练,使学生的文字表达、科技文献检索、实验研究、数据处理、工程制图、计算机应用、工具书使用等基本技能进一步提高。
二、组织与管理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管理,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工作组,成立相应的领导工作组。
1.学院领导工作组:分管教学院长任组长,教务处长、院长及相关人员任组员。
2.二级学院领导工作组:二级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教务主任及相关人员任组员。
(二)管理职责
1.学院领导工作组职责
(1)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精神,对全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行宏观管理,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制定和修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有关政策、条例和规章制度。
(3)负责组织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指导、检查与评估,将检查结果、建议和意见及时反馈到和相关部门。
(4)组织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5)总结全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经验,组织交流活动。
2.二级学院领导工作组职责
(1)贯彻落实学院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规定,制定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
(2)确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布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动员。
(3)组织对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教师的培训工作。
(4)组织审查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和实施计划,报教务处备案。
(5)定期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成立答辩委员会,组织答辩审查、复查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情况。
(7)评选并向学院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8)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报告,报教务处备案。
(9)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归档工作。
三、指导教师
(一)指导教师资格
1.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必须由具有讲师(或相当于讲师)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并经学院批准的教师、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担任。
2.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应具有较丰富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经验、较高的学术水平、教风严谨、责任心强,能够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3.校外指导教师资格必须符合学校规定,并出具该指导教师单位介绍信和本人的确认书,交学院审查批准。
(二)指导教师职责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每位指导教师对其指导的学生在整个毕业论文(设计)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
2.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每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不得超过8人。
3.指导学生选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汇总报本学院学院领导工作组审批。
4.按要求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经二级学院领导签字后,下达给学生。
5.编制毕业论文(设计)实施计划。
6.指导学生按时完成开题报告。
7.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按期检查进度和质量,提交中期检查表。
8.审阅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价表》,并参加答辩工作。
9.学生答辩结束后,指导学生按照答辩意见修改和完善毕业论文(设计)后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全部资料、成果,按规定整理、装订,交本学院归档。
四、学生职责
(一)努力学习、勤于实践、勇于创新,按照要求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
(二)主动接受指导教师的检查与指导,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程,并做好工作记录。
(三)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和拷贝别人的工作内容。否则成绩按不及格处理,同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毕业论文(设计)格式必须符合规范化要求,否则不能取得参加答辩的资格。
(五)实验时,爱护仪器设备,节约材料,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
五、选题与开题
(一)选题
1.选题原则
(1)应在本科生进入大四学习阶段时提供一定数量的、体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合各专业本科生专业领域要求的论文(设计)题目供学生选择。
(2)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紧密结合生产和社会实际,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以致用,服务社会,加强对学科的前沿问题、热点问题的研究,题目内容应不断充实、创新,严禁一个题目连续两年使用。
(3)在提供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时,题目不宜过大、过难或过于简单,以保证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能较好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制作)任务。
(4)要求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不低于50%。
(5)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学术特长,从提供的题目中确定选题,也可以自主选题,由指导教师把关,但不宜选用与本专业无关或关系不大的题目。
(6)理工类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应有设计和研究两方面的内容,须提供设计程序、数据分析等材料,尽可能体现选题的实用性和推广应用的价值。
(7)毕业论文(设计)一般为一人一题。
(8)单纯的外语作品翻译、艺术作品或读书报告不作为毕业论文(设计)。
2.选题程序
(1)指导教师初步确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经二级学院审核批准后正式确定业论文(设计)题目,并由二级学院汇总后报教务处备案。
(2)题目确定后,指导教师要向学生介绍题目,按照教师与学生双向选择的原则,由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经本学院审定,于第七学期中下达给学生。
(二)开题
1.《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下达以后,指导教师要指导学生查阅相关文献资料,翻译与本题目相关的外文资料。学生在理解题意、全面调研、消化整理的基础上撰写《开题报告》。
2.《开题报告》内容一般包括:选题的目的、意义和价值,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内容(提纲),已完成的工作与后续工作实施计划,解决的关键问题以及主要参考资料等,字数在1500字左右。
3.学生提交《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方可进行论文(设计)工作。
4.学生开题后,论文(设计)题目原则上不得更改。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改动时,必须由指导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六、检查与验收
(一)中期检查
1.为了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过程管理,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期间,按照工作进程安排,由教务处组织进行一次中期检查。
2.中期检查内容包括毕业论文(设计)已完成的工作、未完成的工作、计划完成时间和拟采取的措施,以及指导教师到位情况等。
3.中期检查的形式由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检查过程中,指导教师要填写《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期检查表》,二级学院签署意见,中期检查结束后由学院负责保存,于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前返还学生,装入学生资料袋。
4.二级学院对中期检查情况进行阶段总结,对所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同时提交中期检查总结报告,由教务处存档。
(二)结题检查与验收审阅
1.结题检查
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指导教师要检查以下内容:
(1)学生是否按任务书要求完成全部工作。
(2)设计图纸是否规范,实验数据是否正确。
(3)说明书或论文的真实性,是否存在抄袭现象。
(4)说明书或论文文本结构是否合理,格式是否规范。
(5)资料袋封面填写是否符合要求。
(6)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学生应责令其补做。
2.验收审阅
(1)答辩前2周,学生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全部材料,由指导教师进行审阅,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价表》,评阅意见应不少于100字。
(2)答辩委员会指定答辩小组中的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材料进行评阅。评阅人应填写《毕业论文(设计)评阅评语表》,评阅意见不少于100字。评阅人要根据题目涉及的内容和要求,拟好不同难度的问题,以备在答辩中提问选用。
(3)学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审查表》,向学院答辩委员会提交答辩申请,提交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资料袋中的材料包括:任务书、开题报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期检查表、答辩资格审查表、装订成册的毕业论文(设计)、取得的成果(含证书、图片、影像资料等)、指导教师评价表、评阅教师评价表等。
七、答辩
(一)答辩委员会
要成立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
1.答辩委员会由二级学院院长、答辩小组组长、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及专家组成,人数一般为5-7名,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秘书一名,经二级学院审核批准后,在答辩开始前两周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鼓励适当聘请科研单位、专业相关企业或社会组织中符合专业技术职称要求的专家,校内外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相关专业教师参加答辩委员会。
2.答辩小组以专业为单位设置,可以设1个,也可以设多个,每组人数以3-5名为宜。成员可以是本专业或本学院教师,也可以是其他学院教师或校外具有相应技术职称的人员。
(二)答辩资格审查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和答辩资格申请经指导教师和答辩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答辩,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答辩:
1.未按任务书要求完成全部任务者。
2.论文(设计)有重大错误,经教师指导仍未改正者。
3.在论文(设计)完成过程中,有严重抄袭、弄虚作假者。
4.在论文(设计)过程中累计缺课达总时间四分之一者。
(三)答辩时间与程序
1.时间
答辩在学院统一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一般在毕业论文(设计)结束前两周内开始,无特殊情况不得自行进行。
2.程序
(1)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召开预备会议,安排答辩日程、确定主持人和秘书,并报教务处备案。
(2)答辩小组成员根据毕业论文(设计)评阅过程中掌握的情况做好提问准备。
(3)每个学生应就毕业论文(设计)做一个简短的PowerPoint参加答辩。每位学生答辩的总时间以20-30分钟为宜,其中学生介绍10-15分钟、教师提问5-10分钟。现场评议打分约5分钟。
(4)在答辩过程中,如果发现毕业论文(设计)有抄袭或其它严重违规之处,答辩小组对成绩有最后决定权。
(5)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应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表》,并给出成绩;写出不少于100字的评语,交答辩委员会审核。
(6)答辩后一周内,学院对第一次答辩不合格的学生组织进行二次答辩。
八、成绩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办法
1.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必须通过答辩委员会(或小组)的答辩,方可获得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和学分。
2.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和评语相结合。百分制与五级制的对应关系:
百分制 |
总成绩≥90分 |
90>总成绩≥80分 |
80>总成绩≥70分 |
70>总成绩≥60分 |
总成绩<60分 |
五级制 |
优秀 |
良好 |
中等 |
及格 |
不及格 |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由指导教师成绩和评阅人成绩以及现场答辩成绩组成,其中指导教师成绩占40%,评阅人成绩占30%,答辩成绩30%。答辩成绩由答辩小组成员按百分制无记名评分,然后取平均值。
4.答辩委员会要对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进行宏观控制使其符合正态分布规律,指导性比例为:优秀占15%;良好占45%;中等占30%;及格及以下占10%。
(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标准
1.优秀(90分以上)
(1)观点正确,能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和本专业的有关知识及技能。
(2)分析问题正确、全面,具有一定的深度或有所创新,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3)中心突出,论据充足,层次分明,结构严谨,逻辑性强,文字流畅,书写工整。
(4)材料典型充实,数据准确可靠,方法科学。
(5)答辩中能熟练、正确地回答问题,思维清晰,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
2.良好(80—90分)
(1)观点正确,能较好地运用所学理论与专业知识及技能。
(2)分析问题比较全面和正确,具有一定的特色,在理论与实践中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3)中心明确,论据较充足,层次较分明,结构较严谨,逻辑性较强,文字流畅,书写工整。
(4)材料充实,数据可靠,方法科学。
(5)答辩中能正确回答问题,思路比较清楚。
3.中等(70—80分)
(1)观点正确,能运用所学的理论与专业知识。
(2)分析问题较全面、正确,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3)中心明确,层次比较分明,有一定的逻辑性,文字通顺,书写端正。
(4)材料基本齐全,数据基本可靠,方法正确。
(5)答辩中能比较正确地回答问题。
4.及格(60—70分)
(1)观点基本正确,在理论上无原则性错误,能基本掌握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
(2)能围绕论题,基本上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但分析问题较肤浅或只是罗列现象。
(3)中心不够突出,层次不够分明,逻辑性不强,文字尚通顺。
(4)有一定的原始材料,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加工。
(5)答辩中经过提示能比较正确地回答问题。
5.不及格(59分以下)
(1)观点不正确,违背四项基本原则或理论上有原则性错误,掌握已学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很差。
(2)中心不明确,层次不清,逻辑混乱,论点、论据、结论前后矛盾,文句不通。
(3)材料零乱不全,主要论证数据失真,加工整理差。
(4)主要内容基本是抄袭他人成果或由他人代笔。
(5)答辩中经过提示仍不能正确回答问题。
(三)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在成绩评分为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中,按各专业毕业学生人数的5%比例,推荐参加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评选,并填写《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评选表》。二级学院将推荐名单及全部资料(按名单先后顺序排序)报教务处。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评审,评出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同时推荐省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九、资料归档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负责对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工作。资料包括资料袋(内含完整齐全的成套资料)、作品、实物等,按专业、班级及学生学号编号保存,务必做到每位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资料规范、齐全,保存时间至少5年。
(二)部分专业(如艺术设计类及工业设计类等)的设计作品、实物等,如果保存确有困难,至少需要提供能反映作品水平的数码照片及光盘归档保存。
(三)对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应按照学院档案室的规范要求进行整理和装订,并交学院档案室永久保存。同时,将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汇总保存。
十、其他
1.每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教务处将组织专门人员对各二级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从组织管理、工作安排、答辩组织、协作协调、资料整理、改革创新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在学院教学工作会议上通报,考核结果较差的部门需提出整改方案。
2.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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